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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春花眉一挑,迅速跟上:原主眼光还是挺好的,这大男孩人长得好,人品也不错,还呆萌得很。
不错,不错。
“你……离我远些。你既悔过了,那也得顾着些声名。”
叶春花闻言,便从善如流地远远缀着。
嗯,离得这么远了,这大男孩怎么还这么紧张,走起路来都同手同脚的?
叶春花叹了句:造孽啊!被原主逼成啥样了。
却说两人进得镇来,直奔了镇上唯一一家“奢侈品”店——集雅居。
看着龙泉镇上络绎不绝的人群,再看看各种酒肆、茶馆、包子店,叶春花眼睛都直了。
顾家明用余光斜了眼叶春花,心下好笑:真个谗嘴。
但他可不敢出声奚落——在他心里,叶春花就是个洪水猛兽,真跟她搭了话,没准又得被缠上。
当初,也就是有人嘲笑她,他仗义执了句言,就被赖上了……
叶春花还盯着一家包子店呢,伙计把屉盖打开,一大股水汽,混着包子的甜香、肉香,就冲天而起……
就是这个味啊,记忆中的阿璃,最爱这个!
回头换了银钱,就给阿璃带几个!
“春花姐姐,快跟我走!我那表姐带人来捉奸了!”
有一个声音突兀地在耳边响起,焦急无匹。
叶春花皱眉:“谁?捉什么奸?”
“快走,快走!”杜若笙拉住叶春花的胖手,就往旁边的巷子里拐。
谁知道杜若笙一时间竟然没有拉住,脚下还踉跄了一下,差点没摔倒。
“没头没尾的……我说漂亮小姑娘,你这是做什么呢?”
杜若笙一听叶春花唤她“漂亮小姑娘”,不由得抿了唇,露了两个小小的酒窝。
叶春花翻了个白眼:好家伙!前次还说这气质美人儿的颜值能值十两,如今看来,还能再往上加一加。十五两,保准有人抢着要。
“我表姐,上回你给她赔了两只猪腿那个。她带人来捉你的奸。”
根生媳妇?
如今这情况,虽说她是远远缀着,但好歹还是跟顾家明一块儿。
在这男女大防的时代,男女三岁不同席,七岁不共食。缀着顾家明还不算什么,前头送的东西才是大罪。这大抵算得上是“奸”了,只是比不得“在床”有冲击力而已。
同样值得沉塘。
“谢过杜姑娘,我们快跑!”叶春花拉住杜若笙的手,叫了句:“顾先生,你在集雅居等我……”
两人才拐进一旁的巷子,就听到根生媳妇的短促低哑的声音:“前脚跟进来的,怎么人没了?你们几个看住顾家明,那恶婆娘肯定在周围,我们找!”
“来不及了!”杜若笙淡雅的远山眉轻蹙:“春花姐姐,你把这个拿着。”
叶春花正瞅准一处低矮的院墙,想翻上去,冷不防手上多了一样东西。
“什么?”
“拿着就是。别顾着翻墙,你这身子,翻不翻得上都难说,回头再摔下来,岂不是更坐实了你不守妇道,妄图逃跑?何况摔得四仰八叉的,也是笑话。”
主角是逍遥医妃:农门丑妇要翻身的书名叫《逍遥医妃:农门丑妇要翻身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逍遥医妃:农门丑妇要翻身所编写的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张招弟嫁进吴家五年,还没个一子半女。她本以为这辈子都没子孙缘了,偏叶春花持续作死,虐待阿璃,让她有了一线希望。在她持之以恒的照顾阿璃,并对婆婆的百般暗示后,婆婆也生了点心思。前天叶春花终于要弄死阿璃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