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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初三和我讨论过一个问题,为什么写完稿子之后总觉得写得不够好,想要全部重写。
后来,我想,除了对自己的作品精益求精之外,可能还有一个原因—就是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刻吧,年岁渐长之后,自戳双目不想面对年少无知干尽蠢事的傻兮兮的自己。
她的故事带着些许当下的感悟与情怀,或许回头看,恨不得拍死矫情的自己。
但是不可否认,此刻的这些情绪,是她最想通过文字记录和传达的东西。
她写的每个故事,至少,在此刻,在当下,都会有一些打动到我的东西。
我想,这就足够了。
《承认吧,你也喜欢我》里,我最喜欢“这个星球是块荒原,我们无时无刻都在面临小径分岔的花园”这个比喻。
《忽然之间心动了》里,我最爱的是那个穿着金黄色连帽卫衣,鲜衣怒马穿过教学楼的叶冬米。
当时说好要给《虽然初恋姗姗来迟》写个前言,题目我都想好了,就叫“我在等,世上唯一契合的灵魂”,来纪念一下这天造地设的一对,可惜还是因为种种事情搁置了。
看《萌混过关》的时候,我喜欢那个看着不着调不靠谱,其实霸道真诚又可爱的豹哥。
这个故事里,我最喜欢的是结局和番外。
恋爱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,第一次和女孩儿约会都要赶去听医学讲座的钢铁直男庄穆,原来也会暗自害怕被喜欢的女孩儿看到脸上的痘痘,也会悄悄记住她的所有喜爱厌恶,还会写一本傻气又真诚的告白书。
番外里胡教授的故事让我泪目。
胡教授的夫人陈欢去世的时候说:“与你一起二十年,总觉得意犹未尽。”当时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。这个故事有些悲伤,但我不觉得遗憾,能让人在告别世界时依然觉得意犹未尽的感情,大概才是真正的爱情。他们的二十年时光,没有辜负相遇的美意。
有人说,作者要做的就是通过文字把一个世界呈现给读者看。我很开心,作为第一个读者,透过这些文字,看到了一个热气腾腾的世界。
穿着皓白衬衫的正经少年,充满烟火气的生动女孩儿,他们有吵吵闹闹的轻松,有惺惺相惜的温柔,还有坚韧笃定的果敢。
因着故事里的他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