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逆蝶的书名叫《逆蝶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叶冰伦创作的青春校园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我凑到厨房外面的墙壁上挂着的那面小镜子前面扮了个鬼脸,发现帽子戴得太正,傻不啦叽的,于是把帽檐一歪,这才满意了。妈妈还在睡觉,我把昨晚带回来的饭菜放在炉子上用小火煨着,然后拿起我那个超大的布包走到门口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周末的晚上,我、傻丫头还有莫小默约好去吃肯德基,然后去看电影。为此,我还向LOSE的老板请了一天假,因为上次打架的事情,老板的气还没消,可是碍于雷蒙的面子,老板只好黑着脸答应了我。
我们约好在步行街附近的那家肯德基外面见面,莫小默早就到了。我远远地朝他招手,他看见了,面对着我,安静地等我过去。
“傻丫头怎么没和你一起来?”我说。
“她说有事,叫我先在这里等你。”
“哦。”我找了个地方靠着。
等了十几分钟,终于看见了傻丫头娇小的身影。她一边向我们挥手,一边往后张望,我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,不用想,一定是米哲。
他们俩气喘吁吁地跑到我们面前,我瞟了莫小默一眼,他依旧微笑着,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连笑起来都不快乐了。
我收回了目光,斜眼看着米哲:“你来凑什么热闹?”
“我可是沈小冉的特邀嘉宾,她说今天要谢谢我。”米哲一脸坏笑。
吃肯德基的时候,傻丫头表现得异常的兴奋,和米哲埋着头摆弄手机,不停地拍照。而我和莫小默就像是空气一般,他们俩不理我们,我们也没有说话。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,我看见米哲贴在傻丫头的耳朵旁边说了句什么,然后傻丫头点点头,对我和莫小默说她和米哲有事先走了。
说完就走了出去,走出肯德基的时候还转过头对我挤眉弄眼一番。我对她笑笑,这个简单的孩子用心追逐着她的幸福,我怎么忍心去怪她伤害了我亲爱的小默呢?
亲爱的小默,我只敢在内心默念这个温暖的称呼。即使开玩笑的时候我也是不敢这样叫他的,我害怕自己一喊出口就再也无法控制。
我和莫小默安静地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。
我低着头踢着脚下的石头,觉得气氛闷极了,于是猛地转身对一直在身后默默跟着的莫小默说:“我们去LOSE吧!你好像从来就没进去过。”
我以为莫小默不会答应,我想,安静的他应该不喜欢那么嘈杂的环境。但是出乎意料地,他居然点了点头。
去LOSE的路上我告诉莫小默,我很喜欢LOSE的名字,迷失,那里确实是一个容易迷失的地方,或者说适合迷失了自我的人放纵的地方。灯红酒绿,霓虹闪烁,忽而暧昧,忽而迷离。
我喜欢这个放纵的地方,可以容得下所有的伪装和真实,而让人无法看穿。
推开酒吧的门,充满金属质感的音乐充斥着耳朵,我扒开拥挤在过道上的人群,往吧台走过去,莫小默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。
还没走到吧台,我就听到舞池那边传来一阵起哄声。我忍不住往那边走了过去,莫小默也跟了过来。我们都看到了苏妖,在舞池的中心疯狂地舞动着身体,周围一圈围观的人都配合地打着拍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