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很多书友在找一本叫《我的黑道女友》的小说,这本小说是作者萧兮写的一本现代都市小说,小说的内容还是很有看头的,比较不错,希望各位书友能够喜欢这本小说。以为是伯乐,发现了我这匹千里马。拉我入伙,在我左肩上慎重其事地雕刻青会的身份证———一条青龙,重点把我培养成上位对象。8年过去了,他也丧失信心,或许淡忘了。记得刚纹上去的那会儿,我时不时撩起臂膀...
精彩章节试读:
感,但随着时代的改变,我们越来越无人问津,现在都讲究和气生财。
他们知道,如今可有可无的我们,终将被遣散。社团将不复存在,现在已经更名为青会集团有限公司了。可能领导们觉得我们还有一些价值,才把我们放养于此。
不是我们不误‘正业’,不去找‘工作’,而是入了这一行,你就很难回头了。现在几乎是不用在刀口上混日子,我们现在有吃有住,对于我们这群人,还要图个啥呢?
前方工地的塔吊,像是时间的指针旋转着。我讨厌时间,但记得却比谁都清楚。
我——顾子浩,13岁离家出走,在外混迹9年。以至于都快忘了自己的名字。我一生至今可以分为3个阶段。无所事事——毫无目标——浑浑噩噩。
我不曾想过回去,这是我父母得愿以偿的事。
13个春夏里,我一直伴随着父母的混合狮吼功以及混合双打成长,我大概记得混合音的内容‘儿子归你管’。现在他们都可以不用管了。
我变成了一个弃儿,不是我被抛弃,而是我抛弃了他们。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了无牵挂的人。
但我始终留着他们的血,RH阴性血。这意味着我努力工作时不能失血过多,所以我只能在没出血之前倒地。
我的工作不是酒吧保安,有点特殊,也很平凡,一个小混混。全国上下每天进出高墙的混混不计其数,混混已经成了这个时代坏人的代名词。
我们社团很强大,但不代表我们强大。社团叫‘青会’,会长叫林天豹,有那些股东就不知道了。
我一生崇拜的人很少,林天豹算一个,因为虎哥总是给我们灌溉林天豹多么英勇善战。让我不得不对这个素未谋面的龙头老大起崇高的敬仰。
其实虎哥也是间接的夸奖自己,他说书时总不忘带上这句‘林天豹一马当先,他紧随其后’。而现在林老大已经成了一番事业,而他只是人家出道时的模样。但虎哥似乎从来没有任何怨言,该上时,一样冲锋陷阵。
而我一直觉得,我们与他们只是合作或利用关系,我们为社团卖命,社团给我们发工资。少的可怜的一点钱———五百块。在这样的时代,这样的城市……